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行為
發布時間:2025-01-17 15:19閱讀次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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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5日,據新華社報,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,公布《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》,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。《規定》旨在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行為,提高上市公司質量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。《規定》共19條,主要包括以下內容。一是明確中介機構執業規范。規定中介機構應當遵循誠實守信、勤勉盡責、獨立客觀的原則,不得有配合公司實施財務造假、欺詐發行、違規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,制作、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二是明確中介機構的收費原則。規定中介機構應當遵循市場化原則,根據工作量、所需資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。三是明確監管措施。規定證券監督管理、財政、司法行政等部門應當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,按照職責分工,依法對中介機構執業行為加強監管;必要時可以采取聯合現場檢查等措施,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。(摘自——央視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