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條舉措推動公募基金發展
發布時間:2025-05-09 16:43閱讀次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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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7日,中國證監會發布《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》,從優化基金運營模式、完善考核評價制度、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等六方面提出了25條改革措施,著力督促基金公司、基金銷售機構等行業機構從“重規模”向“重回報”轉變。《行動方案》對主動管理權益類基金,推行與基金業績表現掛鉤的浮動管理費率收取模式,對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資者,根據其持有期間產品業績表現適用差異化的管理費率。業績明顯低于比較基準的,須少收管理費,有力扭轉基金公司“旱澇保收”的現象。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資收益為核心的行業考核評價體系,將業績比較基準對比、基金利潤率等直接關乎投資者利益的指標引入考核體系,相應降低產品管理規模排名、基金公司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核權重。提高基金公司高管、基金經理跟投本公司管理產品的比例和鎖定期要求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與基金投資收益掛鉤的薪酬管理制度,對產品中長期業績差的基金經理,要求其績效薪酬應當明顯下降。(摘自——同花順財經)